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按照GB 34660-2017《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近期装备中心对《公告》内相关产品进行梳理,部分产品仍不符合标准要求(具体名单见附件,截至338批公告数据统计),请企业尽快按照标准要求安排整改工作,并及时申报。采用简化申报的产品,请企业尽快协调相关底盘生产企业进行整改确认。
2021年1月1日起,企业新生产的相关车辆产品应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