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四驱越野车,六驱越野车订单评审在各部门的流转速度,提高四驱越野车,六驱越野车订单评审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各部门按照下表的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的评审流程。
部 门 | 上 午 | 下 午 |
营销公司 | 8:00-9:00 | 13:00-14:00 |
底盘部 | 9:00-9:20 | 14:00-14:20 |
技术中心、特种专用车事业部(车身、电器) | 9:20-10:10 | 14:20-15:10 |
采购部 | 10:10-10:30 | 15:10-15:30 |
计划财务部 | 10:30-11:00 | 15:30-16:00 |
生产装备部 | 11:00-11:30 | 16:00-16:30 |
第二条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订单评审,评审人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评审的,部门应授权其他工作人员完成评审,不得影响或耽误评审进度。部门订单评审人员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报综合部备案。各部门评审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订单评审系统的总体协调与监控。
第四条 生产装备部负责对订单评审不及时而影响生产交付和恶意篡改评审意见造成与订单配置不符的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第五条 营销公司负责对评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要指定专人负责疑问订单跟踪,及时沟通、处理,达到满足交付条件。
第六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订单评审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第七条 特殊配置、新产品以及批量订单(指小车20台以上、大车10台以上)营销公司必须牵头召开特殊订单评审会进行评审,并提前一天将订单信息传递到各评审部门。
第八条 各评审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签署评审意见,一般问题必须注明可以满足的时间,特殊配置无法提供图纸或交付期无法确定的,要有原因说明及解决问题的时间节点,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销售公司,以便于同客户沟通。
第九条 自带件由营销公司在订单上注明交付期和联系人。
第十条 订单评审周期(指挂单到评审结束的时间)确定为:常规产品24小时以内;特殊配置和新产品48小时以内。
第十一条 对未按时评审而影响交付的部门考核100-500元/次。紧急订单或批量订单未按时评审,根据造成的损失加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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